浅谈人民法院应根据哪些因素,决定应当收取的保证金数额?—交通事故诉讼
人民法院应根据哪些因素,决定应当收取的保证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以法释[1998]23号作出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题目的解释》明确:
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仅限于现金。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起诉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决定应当收取的保证金数额。
保证金应当依照有关划定交由公安机关收取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