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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交通事故律师

    租金合同不履行是否失信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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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合同不履行是否失信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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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租金合同不履行是否失信租金合同不履行尚不构成失信行为,失信1般是涉及金额较大,且要经过法院的判决,并向社会公布。《合同法》第7章?违约责任第1百零7条当事人1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百零8条当事人1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租赁履约保证金的运用1、履约保证金(常见的称呼如押金、订金、留置金、保证金等)是担保承租人按租赁合同履约的单方担保。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有诸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等特别约定,此处约定的保证金实际上是1种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属于金钱质押,在签订合同或履约保证金条款时成立,当正式交付给出租人时生效。1般情形下履约保证金以补偿功能为主,惩罚功能为辅,即履约保证金主要用来补偿违约后约定的违约金额度不足的问题,但也有法院判决承认履约保证金的惩罚功能。3、房屋租赁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条款未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具备定金功能的,不能发挥定金的效力。定金是合同双方的担保,当约定1方交付给另1方1定数额的金钱后,另1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需双倍返还,交付金钱的1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回,此种规定体现的就是定金的效力。4、房屋租赁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担保范围没有明确约定的费用(如租金),当发生承租人拖欠的情形,如出租人无法证明其损失已经达到或超过履约保证金保证的金额的,出租人不能直接没收履约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条款可以约定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出租人拖延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直接约定在合同临近终止时承租人有权以履约保证金抵付相同数额的租金。6、承租人可以约定履约保证金的抵扣顺序,在同时拖欠物业费、水电费、租金和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时,如承租人没有约定先抵扣欠付的租金,那么存在出租人首先冲抵物业费、水电费后,由于欠付的租金依然存在,违约金将持续产生;在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达到1定金额时,很可能达到租赁合同约定的因拖欠租金过多而导致出租人解约的条件。以上就是关于租金合同不履行是否失信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租金合同不履行尚不构成失信行为,失信1般是涉及金额较大,且要经过法院的判决,希望小编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律师之家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之家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之家合同纠纷律师#